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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8章 外一则(平王府隐事/傻人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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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到中秋分外明。

    要赏月的不止是大户人家,普通百姓也能置办几个月饼,泡一壶清茶,一家人团团圆圆坐在巴掌见方的小院子里,仰头看一眼月亮,也是种幸福。

    踉踉跄跄的回来,还没拍响门环,相伴多年的媳妇就听着脚步声,迎出来扶,“怎吃这许多酒?爹也是的,哪有这样灌女婿的?都是上了年纪的人了,也不保重些身子。”

    话里虽带着嗔意,却有股隐藏的欢喜。肯灌女婿的老丈人,多半心里还是很待见的。

    阿顺笑着把胳膊搭在媳妇肩上,凑近了伸出三根手指头低笑,“又是足足三十斤,你爹能不灌我么?”

    这话旁人不懂,可媳妇却是一听就明白的。

    她们老家风俗,年节时若是哪家女婿能提回十斤大鱼,十斤猪肉加十斤好米,那就是足可夸耀乡邻的一件盛事。

    奈何前二十多年,他们一次也没做到过,也足足被爹说了二十多年。

    “要是你们哪年也能拎个三十斤回来,而不是上老子这里打秋风,估计太阳也能打西边出来了。”

    ……

    彼时的夫妻俩,只能相顾无言,赧然低头。

    他们两口子都是老实人,嘴笨,连句给自己找台阶的话都不会说。只能拼命帮家里洗被修瓦,挑水劈柴,什么活重,什么活累他们就抢着干,让心里能好受点。

    可这样能让心里好受的机会,也是不多的。

    那时,他们都是一户官宦人家的粗使奴仆,出门一趟不容易。

    阿顺是家生子,和爹娘一起跟着夫人陪嫁来的,媳妇是打小卖到这家来的丫头。全是粗粗笨笨的人,既不会讨好卖乖,也不会巴结奉承,一直拖到二十多岁。老爹才拿着好不容易凑出的半吊钱,央了府中管事,替儿子择了这媳妇。

    媳妇虽不灵巧俊俏,但心眼实在。成婚之后,阿顺很满意,有了儿女后,就更满意了。

    可几张小嘴带来的不仅是欢笑,也有下得更快的米缸,和更艰难的生计。

    每月就那几个钱,本就过得紧巴巴的,有时领头的小管事还要敲敲竹杠,日子就更难了。

    爹娘渐渐老了,府里革了他们的差使。也不管养老。全家老小七口人的生计,全落在阿顺和媳妇身上。

    可他们再怎么拼了命的做,又怎么可能攒得出钱来?

    不得已,阿顺只能求到岳家。

    按理说,媳妇给卖出来。与娘家就没了干系。可媳妇娘家离得近,没出嫁的那十几年间,每月攒下来的月钱,都送回去帮扶娘家了。虽然不多,但经年累月,也是笔不小的贴补,再加上她的卖身钱。岳家不仅渡过了最初的难关,还在战乱中置下几亩薄田,家里的日子比他们还是好过多了。

    所以阿顺最初找回来时,岳父二话没说,该帮就帮了。

    可再怎样的恩情,也经不起隔三岔五的讨还。不上一年。岳父嘴上的闲话就渐渐多了起来,又过一年,就得低声下气,看人冷眼了。

    为了这事,媳妇背地里不知哭过多少回。

    如果把她的卖身银子。还有那些年的月钱加起来,也是笔很不小的数字了。头一回被逼得狠了,跟爹说出这话时,老丈人的脸色还有些愧疚。

    可说得多了,老丈人反倒发起火来,“老子生你养你一场,你就不兴孝敬的?”

    再往后……

    唉,不提也罢。

    等到娘终于咽气的那一天,阿顺突然发现自己竟然不会难过了,反而感觉松了口气。少了张嘴,尤其还要吃药的嘴,日子可不省力多了?

    可转头,他就狠狠的抽了自己一耳光,趴在娘的床前放声大哭。

    他得是多没用,才能生起这样大逆不道的念头?娘养了他,却吃了一辈子的苦,没享过半天福就去了,他还配当人儿子吗?

    ……

    然后,京城乱了,听说整个天下也乱了。不过这又关他什么事?他依旧呆在那个府里,每天干着他永远也干不完的活。

    可是有一天,大变还是来了。

    官兵突然冲到他家,把主子奴才全都抓了。

    阿顺没去干什么忠心护主的事,因为一直在外院干粗活的他,连自家一干主子长什么样都不晓得。还是等到那天府中上下全被抓了,才囫囵看了两眼。

    还没等认个脸熟,他就在官兵问话时,赶紧跑去跟自家媳妇儿女站一堆了。

    他们给关进了牢里,不过那却是阿顺这辈子过得最悠闲的几天。

    不干活,却有饭吃,这样的好事上哪儿找去?不能随意走动咋啦?正好休息几天。

    只可惜这样的好日子也只过了两三个月,他们一家就被送到新主子家了。

    听说是新朝的国公爷,太后赏了个大宅子,要人干粗活。

    阿顺不管这些,他只想着,能不能给他媳妇,给他儿女都安排个差使?他们一家保证好好干活,绝不偷懒。

    可是管事的听完他的话,却是有气无力的瞟他一眼,“你当国公府是什么?想找活干就有活干的?你能好命的分到这儿来,已经是走了狗屎运了,别瞎想些有的没的,老实一边呆着去。”

    阿顺心里着急,很想说点什么,可在看到后一个下人悄悄从袖子里摸出一个银镯子递上,便全家都有了安排之后,黯然走开了。

    于是日子好象又恢复从前那样。不,比从前还不如。

    从前因为爹娘的缘故,他们家分到了两间房。可如今六口人,却只分了一间小屋。每天在国公府扫着那么大的院子,看着那么多的空屋子,阿顺鼻头都隐隐发酸。

    为了生计,媳妇拖着有病的身子,还成天在外头接些浆洗的活,春夏还好,一到秋冬,成日泡在冷水里的她。白天黑夜的咳。

    还有他那懂事的大女儿,因没人教针线,只能替人串珠子,可怜小小年纪。做得背都驼了。

    而两个儿子也不象别家孩子一样调皮捣蛋,从七八岁起,小哥俩就在码头扛大包出苦力。没有大人有力气,他们就抬着走,弄得每天身上不是这里磕了,就是那里撞了,还得时常看人脸色,给人克扣工钱。

    这每一天的日子过得简直象是在苦水里泡着,有许多回,阿顺真的想一头跳进湖里去算了。可想想家里。要没了他这每月三百文的工钱,就更没法活了,他又不敢了。

    直到那一天,阿顺跟平常一样去竹林扫地。突然听到,有人问。“你叫阿顺,对吧?”

    这声音是他从来没有听过的高贵柔和,阿顺在转头间,不知道老天爷,终于在他四十二岁的这一年,也眷顾了他一回。

    再然后,

    再然后的一切。不也是自己拼了命挣出来的?

    给媳妇扶到竹椅上躺下,拿了湿帕子给他擦脸,阿顺的脑子清明了几分。想想往事,颇多感慨。

    去云岭追查往事,为了赶路,他被毒蛇咬过。也曾经因为水土不服,上吐下泻得几乎没命。

    这些事没有人问过,阿顺也不是个会主动跟人说的人。

    他只记得要把主子吩咐的事办好,而国公爷也没有让他失望。

    他走前,就给了他安家费。等他回来时。又提拔他做了个小管事。不是太精细的活,就管国公爷出门的一摊子事。

    他的工钱涨了,他的大儿子金豆也给安排进来做了小厮。女儿在针线房正正经经学起了手艺,小儿子银豆也跟着郡主,当起了跑堂管帐的学徒。

    至于他媳妇,还用干活么?到高老大夫那里,一文钱没花,连接吃了一年多的药,终于慢慢把身子调养过来了。

    还有老爹,抹着眼泪说,“要是你娘没走,等到这一天多好?”

    阿顺什么也没说,只是在第二年清明的时候,把娘的坟重修了。

    有人跟他说,“就凭你跟国公爷做的事,怎么才得这点东西?你应该去多要些好处才行。”

    阿顺没吱声。

    他是个老实人,却不是个蠢人。国公爷和其他的主子不一样,他相信,只要自己好好干了,国公爷会记在心里的。

    况且,如今他家的日子比起过去来,已经是翻天覆地了。老爹常说,做人不能太贪心,他一直都记在心里。

    然后,等到他女儿针线活学得差不多了,那天国公爷跟他说,“把你女儿的卖身契拿去,我已经让人寻了媒婆,给她好生说个婆家。等着说定了,嫁妆我来出。”

    果然,他女儿后头说了个很好的婆家。

    姑爷是在京城某个衙门当差的小吏,虽然没官没品的,但家里颇有些门道,家人和睦,日子又好过。人虽大了几岁,但真是会疼人,也不嫌弃他们是下人出身。因他脑子活,还时常帮他家出出主意,对这个大女婿,阿顺全家都是一百二十个满意。

    等女儿出嫁时,早已在国公府的调理下,长得白净红润许多,还学了不少眉高眼低,为人处事,那微驼的背也渐渐挺直起来,走出去很象个样子了。

    当然,她带出门的十八抬嫁妆,更能让她一辈子在婆家腰杆笔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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