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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吴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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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丁瑾打遍胡同无敌手后,我和丁煜出去玩时再也没被任何人说过。

    从那时起,我明白拳头的重要性。

    我让爸爸给我做一个简易沙袋,天天在院子里拳打脚踢,丁煜有时会坐在石凳上边看我打沙袋边逗蛐蛐。

    “哥哥,我想去撒菜种。”

    “哥哥,我想去池塘看青蛙。”

    “哥哥,我想摘红红的叶子。”

    “哥哥,你给我堆个雪人好吗。”

    我陪丁煜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四季。

    丁瑾越长越漂亮,被俗称胡同一枝花;丁煜很聪明,我经常会在学校广播里听到丁煜的名字。

    当然丁煜也会经常听到我的。只不过他的是表扬,我的是通报批评。

    从小在丁瑾的熏陶下,让我坚信拳头可以解决一切,不服就干一场,直到把对方打服为止。

    所以每当我听到校园里有关丁煜长得像女孩的风言风语,我都会拽这个人到学校后面小树林里干一场。

    在我的保护下,丁煜无忧无虑地度过小学生活。

    有一天丁瑾对我说,她已经成年了,她要走出去,不想再待在胡同里。

    15岁的我豪言壮志地拍着胸脯说,你放心,我会照顾好丁爸丁妈还有丁煜的。

    丁瑾盯了我一会儿,突然笑着说她又不是不回来了。

    在一个夏蝉鸣叫的夜晚,丁瑾走了,并留下一封信,大致内容是不用担心也不必找她,她会回来的。

    丁煜上初中,我上中专。

    丁煜上高中,我流转于社会,什么畅销就卖什么。

    唯一不变的是我和丁煜一直互相陪伴。

    有时下班早我会接丁煜放学,若是冬天会给他买最喜欢吃的烤地瓜;若是夏天会把西瓜提前镇在井水里。

    有一天我照旧等丁煜放学,看见有女孩给他情书,心里突然有些泛酸,自己一直保护的人好像就快不属于自己了。

    走在路上我问丁煜,有没有喜欢的人。

    丁煜有些害羞,不自在地说有。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似乎一下沉了,但还是像小时候一样随意揉了揉他的头发说等你考上大学就可以谈恋爱了。

    “那哥哥你呢?你有喜欢的人吗?”

    丁煜亮亮的眼睛在夜晚里好似一颗夜明珠,我看愣了神。

    我摇了摇头。

    什么是喜欢?

    这些年我的生活只有丁煜和丁瑾,从小我只想着要怎么保护他们,渐渐的变成了习惯。

    1983年丁煜高考,那一年他20岁,我23岁,丁瑾27岁。

    那一年是我们这个小小四合院里最开心地一年。

    丁煜考入清华大学的物理系,丁瑾成为家喻户晓的女明星,大街小巷播放的都是她的歌曲。

    丁煜报道的前两天,丁瑾回来了。那天晚上我们坐在院中的凉台喝酒,怀念过去畅想未来。

    丁瑾问我以后什么打算?

    我耸耸肩,没想好,应该还是继续卖录像带和bb机吧。

    丁瑾拿出一串钥匙告诉我,她在大栅栏买了两套房,其中一套是我的。

    我问那丁煜的呢?

    丁瑾笑着说,她的东西都是丁煜的。

    我把钥匙还给她,跟她说我还是喜欢和丁煜在四合院里住。

    丁瑾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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